按照《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、水利部《關于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水建管〔2006〕131號)和《內 蒙 古 自 治 區 水 利 廳 關 于報送 2022 年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和防汛責任人名單的通知》(內水運管 〔2022〕 10 號)要求,根據各地落實和報送情況,巴彥淖爾市水利局近日印發《內蒙古巴彥淖爾市2022年年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和防汛責任人名單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公布全市31座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,包括行政責任人、主管部門責任人、技術責任人、管理單位責任人(兼巡查責任人)。向社會公布,接受社會監督。
附件: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2022年度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和防汛責任人名單